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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会】法之理在法外第四期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8-06-10 14:46:45 打印 字号: | |
  6月4日晚19:00,垫江法院第四期法之理在法外读书会在该院法律图书馆如期举行。本次读书会由法官助理邱竟翔主持,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建明、读书会积极分子和部分中青年干警参加了会议。

  一、讨论与总结

   研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总结两个发改案件中关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的不同理解。

  二、学习与思考

   从《人民法院案例选》中选取两篇,启发青年法官勤学勤思勤写,努力提升司法调研能力。

  三、分享与交流

   邱竟翔同志为大家分享了一封来自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的公开信。他认为,该公开信发布后,褒贬不一,公开信开头的诙谐与结尾的沉重形成鲜明对比。暂且不谈娄底中院发布该公开信是否合适,虽未身临其境,但同作为法院工作人员和破产审判工作的一员,从中体会到了深深的无奈和沉甸甸的责任。此外,他还将自己最喜欢的音乐分享给了在坐的所有人,阵阵古筝,婉转悠扬。

  四、积累与传承

   研读经典文稿——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和最高法院院长周强院长在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活动一直持续到晚上10点,临走时还觉得意犹未尽,初次参加读书会的几名中青年干警说,“十分期待下一次读书会!”

   据悉,该院法之理在法外读书活动每周一晚上定期开展,由读书会积极分子轮流主持,向全院干警、全县人民开放。
来源:垫江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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