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我坚定的认为,法与情相融是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不二法门。
故事的双方是一对年轻夫妇,有一个年仅三岁的漂亮儿子。初次接触这对夫妇,作为一名既当爹又当妈的法官的我来说,一时还真的无法理解。女人起诉离婚,以自己没有经济能力为由请求不养孩子,亦不付抚养费。向男子送达开庭传票时,男子同意离婚但也表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面对双方的表现,我极力劝道:“既然生下孩子,再苦再难都要养大。”女人说:“我都自身难保呢!”。实在说,作为一名法官也作为女人,法理和本能让我更多地想维护女人权益,但此刻,我内心却对孩子能否健康成长有了深深的担忧。男子言语不多,只说:“我也想养,可没人带。女人有父母带。”。了解到男子在重庆主城打工,相对而言男子要好做调解工作,于是我便想从男子着手,但一说到孩子抚养问题时双方都拒绝让步后不欢而散。
开庭前,我与同事通过电话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但女人仍不让步,男子一直拒接电话。开庭时,双方带着三岁的儿子及各自父母亲朋都来了。他们刚落坐原被告席上,三岁的儿子紧跟着就坐到男子身边,没有任何人引导,动作是那么地自然。看着可爱的孩子,我问道:“儿子这么小,你们不愿和好吗?”。男子不语。女人说不可能,当着孩子和父母的面就开始数落男子出轨、暴力等。我追问:“孩子这么可爱,你们为什么不亲自抚养?”。男子无助地说:“我实在带不了”,其母亲哭着说:“法官,我愿意带孙子,但因再嫁已被除姓,不便长期带孙子,但有时间我就去看他,寒暑假我也可以帮着带。”。女人的母亲哭诉:“现在我的三个孩子都离婚了,他们的孩子也是我在带。唉,没办法呀!”。看着掩面而泣的老人和无辜的孩子,再看看这对年轻的父母,我理解大家都有难处,但更加坚信孩子的事儿才是最大的。无力劝导孩子父母和好如初,只能尽力为孩子多争取些父母力所能及的关爱。通过讲感情,讲道德,讲法律,终于激发了双方应有的责任与担当,女人同意抚养孩子,男子痛快答应支付抚养费。
送别这一大家子时,明知自己人生经历并没他们丰富,但还是忍不住叮嘱老人多保重自身少干预子女,尽管孩子暂时理解不了但我仍然坚持提醒孩子父母“离了婚还是亲人”,希望他们共同努力把孩子养大。我知道个人力量渺小,也知道司法并非万能,只想用心用情去提升孩子安全感,送给孩子春天般的温暖。